关于确定全国“三绿工程”试点城市和企业(第一批)的通知(2001年) (一)

(一) 全国试点工作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三绿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试点的日常工作由全国“三绿工程”工作办公室承担。目前,全国“三绿工程”工作办公室正在研究制定《“三绿工程”试点单位管理办法》,规范试点工作,明确企业试点有关审核及验收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