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2003年)
发布机关
教育部、中央编办、国家计委、民政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卫生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全国妇联
效力
现行有效
(二〇〇三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