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2003年) 7. 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2003年) 7. 7. 积极鼓励和提倡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在审批注册、分类定级、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规范办园行为,保证办园的正确方向。 6. 目录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