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2022年) 二、 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2022年) 二、 二、 明确河湖安全保护协作重点任务 (一) 加强防洪安全保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强化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常态化执法巡查,对可能影响到人身安全的涉水行为做好提醒劝阻,依法打击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和水库… (二) 加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加强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监管,利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对非法取水、河湖“四乱… (三) 加强河道采砂秩序维护。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要加大河道采砂监管力度,严肃查处未经批准擅自采砂,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以及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超许可量等… (四) 加强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保卫。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要强化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和执法巡查,督促指导工程管理单位完善水利工程安全保障制度,制定突发事件与反恐怖应… (五) 加强水行政执法安全保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要全面依法履职,严格执行涉水法律法规,加强自身执法能力建设,严防、严管、严查失职渎职、充当“保护伞”的行为,… 一、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