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2022年) 二、 明确河湖安全保护协作重点任务 (二) 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2022年) (二) 二、 明确河湖安全保护协作重点任务 (二) 加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加强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监管,利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对非法取水、河湖“四乱”、人为造成水土流失危害和因地下工程建设对地下水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安机关对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移交的非法围垦河湖、破坏水文监测设施、破坏饮用水水源等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及时开展调查。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