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2022年) 一、

一、 充分认识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江河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系统和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先后就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等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确立起国家“江河战略”,为加强河湖保护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与公安机关的协作,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打击河湖违法犯罪合力,保障涉水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水利法治建设、提升河湖安全保护水平、提高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要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涉水法律法规,加强河湖日常执法巡查,受理水事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涉水治安和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依法受理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水事案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查处暴力抗法和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