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保险业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的通知(2007年) 6、 关于保险业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的通知(2007年) 6、 6、 哪些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了控制,经营理念、经营机制、增长方式有了怎样的转变。 二、 检查评估的方法 (一) 认真制定检查评估细则。各单位要根据检查评估的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详细制定开展检查评估工作的细则。要设定具体的考核指标,力求通过量化分析,作出定性判断。既要突出… 各保监局、保险公司制定的检查评估细则,须报中国保监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 认真进行自评。各单位要根据检查评估细则,对自查自纠工作情况逐方面逐条款认真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情况逐级向上报告。请各保监局、保险公司于2007年6月15日前,向中… (三) 认真组织核查。各保监局要对辖区保险企业、保险公司上级单位要对下级单位的自评报告认真审查,并在此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通过听取汇报、核查相关资料、征求群众意见、开展… 三、 检查评估的要求 (一)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检查评估,是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步骤,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 (二) 认真纠正存在问题。对自查自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明确责任主体,认真加以纠正。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识不到位、存在畏难情绪的,要进一步… (三) 重视搞好沟通协调。各保监局以及保险企业要重视加强与当地工商、税务和司法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完善制度;要切实加强与当地治理商业贿赂… 各保监局应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区保险中介机构。 5、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