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2002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效力 现行有效
(二〇〇二年三月二十日)

一、 纠风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 继续大力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继续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扩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实施范围。到2002年底,全国要有70%的县级以上公立(政府、国有企… (二) 继续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继续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一项制度、八个禁止”的规定。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地区,要加强对农民负担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得在改革前突击… (三) 继续开展治理公路“三乱”、治理中小学校乱收费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巩固成果,防止反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全面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把撤除已超过批准期限、… (四) 加强政府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规范行为,改善服务,多办实事,切实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特别是经济管理部门、行…

二、 抓落实的主要措施

(一) 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切实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农业部、交通部、公安部、教育部和国家经贸委等部门,要分别对所牵头负责的纠正医药购销… (二) 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级纠风工作机构和专项治理工作牵头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把日常监督与重点检查结合起来,确保各项纠风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 (三) 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加强对部门和行业作风的社会监督。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以经济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为重点,并逐步向基层延伸。2002年乡… (四) 加强领导,改进作风,确保各项纠风工作任务的完成。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纠风工作,落实领导责任制,并按照统一部署,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纠风工作任务的落实。各级纠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