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2002年) (三)
(三) 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加强对部门和行业作风的社会监督。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以经济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为重点,并逐步向基层延伸。2002年乡镇、街道(社区)参与民主评议的基层站(所)数量要达到30%以上。要紧紧围绕转变机关作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纠风专项治理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民主评议,注重实际效果。要把重点评议和日常监督紧密结合,不断创新评议形式,改进评议方法,强化群众监督。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将会同国家旅游局在13个省(市)开展整顿旅游市场秩序专项评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