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2002年) (二)

(二) 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级纠风工作机构和专项治理工作牵头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把日常监督与重点检查结合起来,确保各项纠风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上半年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21个地区进行重点监控,防止已取缔的非法药品集贸市场发生反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自下而上进行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重点检查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中小学校收费“一费制”、村级集体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和涉农价格、涉农收费公示制的落实情况。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重点加强对节假日期间和“三乱”问题易发、多发地区的检查,要对申报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以暗访为主的检查验收。治理中小学校乱收费工作要重点对择校生“三限”政策执行情况和春秋两季学生入学收费情况进行监控。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重点检查基层单位、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确保中央和省两级涉及对企业收费的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各项检查工作要统筹安排,由专项治理牵头部门制定检查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要注重实际效果,重视抓正反两方面典型,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经验,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对违规违纪问题,要坚决纠正,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