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2001年)
发布机关
教育部、国家计委、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卫生部、税务总局、中国残联
效力
现行有效
(二〇〇一年十月十九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初步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特殊教育发展途径,形成了特殊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为今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