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2001年) 19. 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2001年) 19. 19. 广泛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事业。要加大发展特殊教育的宣传力度,为特殊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鼓励社会各界捐助特殊教育,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按《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规定,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种类型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康复机构。 引用法条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1) 18.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