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2013年) 八、 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2013年) 八、 八、 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 创新体制机制,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对内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为调整改造提供强大动力。 (一)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进一步完善已改制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重点推进发展滞缓或主导产业衰退比较明显的老工业城市未改制地方国有企业改革,对多年处于停产倒闭状态的企… (二)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贯彻落实国家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创业扶持、科技平台、投融资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所有制结构多元化。支持非公有… (三)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切实转变老工业基地政府职能,将工作重点放在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上,更加注重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 (四) 积极扩大对外开放。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领域,优化投资环境,积极吸引外资参与老工业基地的调整改造。鼓励外商投资高端制造业、高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支持港澳台地区在老工业… (五) 加强与国内发达地区合作。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支持国内发达地区在老工业基地共建开发区,探索土地合作新机制。支持具有互补优势的发达地区与老工业基地建立对口协作关系,加强人才、技…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