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2013年)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领域,优化投资环境,积极吸引外资参与老工业基地的调整改造。鼓励外商投资高端制造业、高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支持港澳台地区在老工业基地建立具有特色的产业集聚区。规范引导外资以并购、参股等方式参与国企改制和不良资产处置。支持老工业基地调整产品出口结构,建设一批特色商品出口基地,鼓励高技术、高附加值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支持具备条件的老工业基地按现有程序申请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按程序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走出去”,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按照商业原则开展互利共赢的投资合作,建立国际化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网络。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领域,优化投资环境,积极吸引外资参与老工业基地的调整改造。鼓励外商投资高端制造业、高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支持港澳台地区在老工业基地建立具有特色的产业集聚区。规范引导外资以并购、参股等方式参与国企改制和不良资产处置。支持老工业基地调整产品出口结构,建设一批特色商品出口基地,鼓励高技术、高附加值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支持具备条件的老工业基地按现有程序申请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按程序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走出去”,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按照商业原则开展互利共赢的投资合作,建立国际化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