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现场检查立项和实施程序规定(试行)(2020年) 第三章 中国银保监会现场检查立项和实施程序规定(试行)(2020年) 第三章 第三章 检查准备 第十一条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组织实施现场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第十二条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在实施现场检查前,根据检查内容和范围,结合“双随机”工作要求,成立检查组。检查组成员可包含与检查内容相关的机构监管、功能监管或行为监管部… 第十三条 检查组应当起草检查方案,经承担现场检查任务的部门审定后实施。 第十四条 检查组可以根据检查项目需要开展查前调查,收集检查对象的经营管理情况、业务开展情况、内外部审计和检查情况等。 第十五条 检查组可以根据检查项目需要,对检查人员开展查前培训。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