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2009年)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2009年) 第二章 第二章 职责、条件、义务和权利 第五条 驻外外交人员应当根据职务和工作分工,履行下列职责: 第六条 驻外外交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任用为驻外外交人员: 第八条 驻外外交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第九条 驻外外交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第十条 驻外外交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在驻外工作期间享有相应的特权和豁免。 第四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