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2009年) 第九条

第九条 驻外外交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获得与常驻国外工作、生活相适应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在驻外工作期间不被辞退;

派遣前和驻外工作期间参加培训;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