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2009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外交部统一领导驻外外交机构的工作,会同其他派出部门对驻外外交人员实施管理。 第三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