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尔维亚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中文本)(2025年) 第三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尔维亚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中文本)(2025年) 第三章 第三章 调查取证 第十三条 适用范围 第十四条 调查取证请求的执行 第十五条 拒绝作证 第十六条 通知执行结果 第十七条 安排有关人员作证 第十八条 证人和鉴定人的保护 第十九条 调查取证的费用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