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2003年)

发布机关 劳动保障部
效力 现行有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精神,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部决定在全面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的基础上…

一、 目标任务

(一) 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为指导,适应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要求,从2004年至2006年的三年内,在制造业、服务业及有关行业技能含量较高的职业中,实施50万新技师(…

二、 主要内容

(二) 鼓励各类企业结合生产实际,开展技能提升和岗位培训,做到按需施教,学用结合。指导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开展技师培训,建立高技能人才业务进修和培训制度,采取集中与分… (三) 推动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以及高等职业院校改革,完善教学方法,突出专业技能训练,强化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内容,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作用,采取… (四) 改革技师考评办法,畅通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按照“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任”的原则,全面推进技师考评制度改革。取消技师报考的比例限额,凡符合技师申报… 建立和完善以能力评价和业绩考核相结合的技师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考评内容采取技能鉴定和综合评审相结合。技能鉴定按照技师资格标准,重点考核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综合评… (五) 广泛开展技能竞赛和评选表彰活动,创造技师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注重在不同行业和职业领域中发现和选拔具有高超技艺、突出业绩的技能人才。扩大技能竞赛奖励范围,从200… (六) 提高技师的待遇水平,建立高技能人才开发交流机制。引导企业建立“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激励机制,大力推广技师、高级技师与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在工…

三、 保障措施

(七) 加强基础建设和技术支持。根据市场需求和职业发展趋势,按照培养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人才的要求,充实和完善国家职业标准和国家题库。积极开展远程培训和仿… (八) 积极筹措资金,确保经费的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重点城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向当地政府争取专项经费,用于本计划的组织推动和基础工作开发。行业、企业应从职工教育经费…

四、 组织领导

(九) 各地区、各行业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劳动保障部高技能人才办公室负责本计划的总体规划和组织推动。各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专门人员和机构组成的高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