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2003年)
发布机关
劳动保障部
效力
现行有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精神,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部决定在全面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