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2003年) (四)

(四) 改革技师考评办法,畅通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按照“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任”的原则,全面推进技师考评制度改革。取消技师报考的比例限额,凡符合技师申报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自愿申请参加技师资格鉴定。打破资历限定,对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且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技师申报条件。突破年龄限制,鼓励更多具备高超技能的青年职工参加技师考评。打破身份限制,鼓励不同所有制企业的职工参加技师资格鉴定。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参加技师考核的办法,可由各地结合实际先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