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2003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精神,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部决定在全面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的基础上,从2004年到2006年的三年内,在全国开展“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精神,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部决定在全面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的基础上,从2004年到2006年的三年内,在全国开展“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