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以下简称“111计划”)实施和管理的科学化与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引进国外高水平人才和智力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引领和支撑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111计划”由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组织实施,以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为手段,加大成建制引进海外人才的力度,在高等学校汇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引进国外智力的层次,促进海外人才与国内科研骨干的融合,形成国际化学术团队,开展高水平合作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高质量学术交流,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学科,提升高等学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第三条
“111计划”的总体目标是瞄准国际学科发展前沿,围绕国家需求,结合高等学校具有国际前沿水平或国家重点发展的学科领域,以优势特色学科为基础,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平台,从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研究机构或世界一流学科队伍中,引进、汇聚1000名海外顶级学术大师以及一大批学术骨干,与国内优秀学科带头人和创新团队相互融合,形成高水平的研究队伍,重点建设100个世界一流的学科创新基地,努力取得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科研成果,提高高等学校的整体水平和国际地位。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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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坚决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通知(2001年)
- 公安部、国家民委关于居民身份证使用民族文字和民族成份填写问题的通知(1986年)
-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银监会铁路局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的实施意见(2015年)
- 关于土地评估机构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的通知(1999年)
- 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十五批清理结果的通知(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2006年)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复议实施办法(2023年)
- 国务院关于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批复(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2007年)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