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24年)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长江宜宾以下干流河道内从事开采砂石(以下简称长江采砂)及其管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长江采砂应当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总量控制、有序开采、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长江水利委员会应当加强对长江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好有关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并具体负责省际边界重点河段(名录见附录)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沿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长江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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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渔港费收规定(2011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决定(2015年)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险性事件信息报告与分析管理办法(2019年)
- 关于起草司法行政法规(草案)和制定部颁规章的规定(2000年)
-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2005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2022年)
-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的规定》的决定(2005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电子出版物属于软件征税范围的通知(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