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1995年)
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落实国企改革有关要求,我部对已出台的国企改革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13件。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制定机关
文号
公布日期
1
关于印发《证券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附注》的通知
财政部
财会〔2013〕26号
2013年12月27日
2
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证监会 国资委
财会〔2012〕17号
2012年9月14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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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201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农村五保对象遗产问题的批复(2000年)
- 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此件有删减)(2023年)
- 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2023年)
- 国务院关于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9年)
- 老旧型铁路内燃机车淘汰更新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决定(2004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2017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大熊猫国家公园的批复(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