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2016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脱贫攻坚责任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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