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管理规定》的决定(2023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23号)作如下修改:
一、
将第一条修改为:“为规范民用机场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工作,保证民用航空飞行活动安全、高效、有序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和第八十二条,制定本规定。”
二、
将第二条第三款修改为:“本规定所称实施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的单位和人员分别是指空中交通运行机构和民用机场、空中交通管制员(以下简称管制员)和航空器驾驶员等。”
三、
删去第六条。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18年)
-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2007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1990年)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2010年)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 科技部关于对部分规章和文件予以废止的决定(201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2006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
- 关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0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