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2006年)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家主席胡锦涛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6年6月19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2017年)
- 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2005年)
- 关于培育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若干问题的意见(2000年)
- 中国证监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项)(201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199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序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的通知(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198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2021年)
- 关于对走私、违规企业给予警告或暂停、撤销对外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经营许可行政处罚的规定(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