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工作,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营业线上,承担公共运输或者施工、维修、检测、试验等任务的铁路机车、动车组、大型养路机械、轨道车、接触网作业车驾驶人员(以下简称驾驶人员),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国家铁路局申请驾驶资格,并取得相应类别的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证(以下简称“驾驶证”)。
第三条
驾驶证分为机车系列和自轮运转车辆系列。具体代码及对应的准驾机车车辆类型为:
(一)机车系列:
J1类准驾动车组和内燃、电力机车;
J2类准驾动车组和内燃机车;
J3类准驾动车组和电力机车;
J4类准驾内燃、电力机车;
J5类准驾内燃机车;
J6类准驾电力机车。
(二)自轮运转车辆系列:
L1类准驾大型养路机械和轨道车、接触网作业车;
L2类准驾大型养路机械;
L3类准驾轨道车、接触网作业车。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铁路机车和自轮运转车辆驾驶员资格许可办法(2005年)
- 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2015年)
- 地震灾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指南(暂行)(2008年)
- 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2011年)
- 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202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2004年)
-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过境货物监管办法(2022年)
- 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2010年)
- 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