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工作,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营业线上,承担公共运输或者施工、维修、检测、试验等任务的铁路机车、动车组、大型养路机械、轨道车、接触网作业车驾驶人员(以下简称驾驶人员),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国家铁路局申请驾驶资格,并取得相应类别的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证(以下简称“驾驶证”)。
第三条
驾驶证分为机车系列和自轮运转车辆系列。具体代码及对应的准驾机车车辆类型为:
(一)机车系列:
J1类准驾动车组和内燃、电力机车;
J2类准驾动车组和内燃机车;
J3类准驾动车组和电力机车;
J4类准驾内燃、电力机车;
J5类准驾内燃机车;
J6类准驾电力机车。
(二)自轮运转车辆系列:
L1类准驾大型养路机械和轨道车、接触网作业车;
L2类准驾大型养路机械;
L3类准驾轨道车、接触网作业车。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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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路机车和自轮运转车辆驾驶员资格许可办法(2005年)
- 国务院关于增补焦裕禄烈士墓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2003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决定(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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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材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17年)
-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2018年)
- 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运用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
- 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
-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新增部分县(市、区、旗)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批复(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