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工作,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营业线上,承担公共运输或者施工、维修、检测、试验等任务的铁路机车、动车组、大型养路机械、轨道车、接触网作业车驾驶人员(以下简称驾驶人员),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国家铁路局申请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经考试合格后取得资格许可,并获得相应类别的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证(以下简称驾驶证)。
内地与香港过境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管理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国家铁路局负责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管理工作。
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含北京铁路督察室,下同)负责本辖区内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监督检查工作。
国家铁路局和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以下统称铁路监管部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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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1996年)
- 关于对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产品和重复建设项目限制或禁止贷款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200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2012年)
-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
- 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2015年)
-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2005年)
-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银监会铁路局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的实施意见(2015年)
- 电力监管报告编制发布规定(2007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军人非战时逃离部队的行为能否定罪处罚问题的批复(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199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