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资产评估机构的审批,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督,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产评估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取得资产评估资格,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机构。
第三条
财政部是资产评估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制度,负责全国资产评估机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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