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4号)作如下修改:
将第十二条第(三)项中的“验资报告、”删除。
本决定自2015年6月24日起施行。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2000年)
- 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的决定(2021年)
-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2015年)
-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2009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2006年)
- 进口废船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2010年)
- 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2023年)
-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