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申请、审批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管理工作。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2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制度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
- 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2016年)
-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2005年)
-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202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2004年)
- 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习近平(2018年)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