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5年)

为了贯彻落实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增强部门规章的实效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农业农村部对部分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
一、 对10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见附件1)。
二、 对2部规章予以废止(见附件2)。
本决定关于修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的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修改和废止其他规章的内容,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农业农村部决定修改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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