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工程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办法(2017年)
第一条
为规范铁路建设工程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暂行)》(国铁综〔2013〕27号)、《铁路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公告办法》(国铁安监〔2015〕20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铁路建设工程监管行政处罚信息,是指国家铁路局、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含北京铁路督察室,下同)作出的工程监管方面行政处罚的信息。
第三条
铁路建设工程监管行政处罚信息由作出行政处罚的国家铁路局、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以下统称铁路监管部门)公开,公开主体对公开内容负责。
第四条
铁路建设工程监管行政处罚信息主要包括处罚的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案由、处罚决定、处罚依据、实施机关及处罚时间等内容。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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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2015年)
- 关于对未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通关放行问题的通知(2000年)
- 煤炭送货办法(1966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决定(2008年)
- 关于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的意见(2000年)
- 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201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河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2000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决定(2016年)
-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在中国境内指定的销售代理直接进入和使用外国计算机订座系统许可管理暂行规定(2016年)
- 兽药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管理办法(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