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万名,硕士研究生3.5万名。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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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2020年)
-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2010年)
- 中央储备棉仓储管理办法(202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202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1998年)
-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2010年)
- 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2020年)
- 国家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