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万名,硕士研究生3.5万名。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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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2020年)
-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 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与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相互协调配合工作的通知(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2007年)
- 文华奖评奖办法(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第91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处理意见的复函(2004年)
- 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200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
- 角膜塑形镜经营验配监督管理规定(2001年)
- 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