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工程采购管理规程(试行)(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金税三期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做好金税三期工程项目采购工作,规范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法》、《国家税务总局机关政府采购各部门职责和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金税三期工程项目采购,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择优适用原则。
第三条
根据金税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金税三期工程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并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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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009年)
- 审计署关于废止部分审计规章的决定(2008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证监会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2021年)
-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2024年)
-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2002年)
-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2008年)
- 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