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政策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体系建设,经商有关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对相关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退役军人事务部决定:
一、
废止105件政策性文件。(附件1)
二、
宣布115件政策性文件失效。(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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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2005年)
- 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2003年)
- 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2002年)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2003年)
- 关于加强境外中资企业机构与人员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
- 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中“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问题的批复(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