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2014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抓落实,对督促检查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为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早见实效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必须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抓落实的认识还有偏差、作风不够扎实;重布置、轻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现象时有发生;选择性执行、象征性落实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深刻把握督促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
督促检查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责的重要环节,是落实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保障。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对促进科学决策、改进工作作风、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深化改革任务、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把督促检查工作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研究决策时提出督促检查要求,部署工作时明确督促检查事项,决策实施后检查落实情况。树立言必信、行必果的施政新风,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保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
进一步明确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推动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抓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抓好政府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抓好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作为工作重点,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确保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抓好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以及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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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2015年8月)
- 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2018年)
-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
-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杨伟雄任职的通知(2015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的决定(2003年)
- 海关总署、外经贸部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问题的通知(2001年)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6年)
-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 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