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2012年)
- 关于修改《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六条及第十二条的决定(2012年)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2004年)
-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三批)(2015年)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2014年)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2004年)
- 关于修改《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六条及第十二条的决定(2012年)
- 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2015年)
-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三批)(2015年)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2014年)
- 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2014年)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指引(2013年)
- 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暂行规定(2013年)
- 关于修改《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六条及第十二条的决定(2012年)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活动,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财产的投资、基金收益的分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以及其他基金运作活动。
第三条
从事基金运作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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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三批)(2015年)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2016年6月)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天津出口加工区规划范围的复函(2007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三批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201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199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1999年)
- 中国银监会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2006年)
-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2021年)
-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2012年)
-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