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是指通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节能减排方面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第四条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重点支持范围:
(一)节能减排体制机制创新;
(二)节能减排基础能力及公共平台建设;
(三)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
(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节能减排;
(五)重点关键节能减排技术示范推广和改造升级;
(六)其他经国务院批准的有关事项。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 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2018年)
- 国务院关于更改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澳门分社名称问题的通知(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1992年)
- 工业行业近期发展导向(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2015年)
-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17年)
- 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