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运行规则(试行)(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电网运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电网企业及其电力调度机构、电网使用者和相关单位应当共同维护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条
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电力调度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本规则所称电力调度,是指电力调度机构(以下简称调度机构)对电网运行进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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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工作报告(2000年)
-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决定(2010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2005年)
- 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2021年)
- 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朱镕基(2001年)
-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石油石化行业(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2013年)
-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0年)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咨询评估机构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