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支持和保障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2022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支持和保障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
深刻认识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重大意义。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更好地向世界展示中国理念、中国精神、中国道路的重要举措。人民法院要准确把握国内国际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高司法效能,支持和保障上海“五个中心”建设,更好服务全国大局和带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
2.
始终坚持支持和保障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基本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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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上的讲话……………………………………………………习近平(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200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8年)
-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
- 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2023年)
- 反保险欺诈指引(201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西部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19年)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