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5年)
为了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做好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的落实工作,根据国务院有关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我部决定对以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一、 财政规章(2件)
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61号)
2.
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办法(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9号)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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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2010年)
- 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办法(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2020年)
- 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2018年)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条例(1957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2009年)
-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
- 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意见(2016年)
- 质量工作考核办法(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