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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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王安保等26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2003年)
- 关于进一步解决部分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2002年)
- 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2017年)
- 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管理办法(2017年)
- 公安部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适用法律和政策有关问题的意见(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2023年)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202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