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机制,规范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行为,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纳入财政审批、备案管理范围的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资金存放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外汇账户、党费账户、工会经费账户、房改资金账户等,不包括中央预算单位用于办理财政授权支付的零余额账户。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促进产业化领导小组的通知(2004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的决定(2011年)
-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1999年)
-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山东菏泽民用机场的批复(2017年)
- 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2019年)
-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201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