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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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行政复议办法(2008年)
- 关于加强重点湖泊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200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2012年)
- 海洋工程环境保护税申报征收办法(2017年)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
-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
-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1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0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