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管理,完善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规范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是指通过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以下简称执业资格),并按照本办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人员。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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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的决定(2001年)
-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
- 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19年)
- 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1984年)
- “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4年)
-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2000年)
-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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