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航空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民用航空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以及《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9《安全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的民用航空安全管理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和落实民航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民航行政机关监管责任,建立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民航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