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201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公告
第 424 号
民政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我部开展了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经2017年第22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97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5件(截至2017年8月31日)。现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民政部
2017年12月4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名 称
发文日期和文号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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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2003年)
- 在第三届亚欧外长会议开幕式上的致辞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
- 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2009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圳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2018年)
- 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09年)